面向对象方法学

  面向对象方法学要点之一:认为客观世界是由各种“对象”所组成的,任何事物都是对象,每一个对象都有自己的运动规律和内部状态,每一个对象都属于某个对象“类”,都是该对象类的一个元素。复杂的对象可以是相较简单的各种对象以某种方式而构成的。不同对象的组合及相互作用就构成了我们要研究、分析和构造的客观系统。

  面向对象方法学要点之二:通过类比,发现对象间的相似性,即对象间的共同属性,这就是构成对象类的依据。在由“类”、“父类”、“子类”的概念构成对象类的层次关系时,若不加特殊说明,则处在下一层次上的对象可自然地继承位于上一层次上的对象的属性。

  面向对象方法学要点之三:认为对已分成类的各个对象,可以通过定义一组“方法”来说明该对象的功能,即允许作用于该对象上的各种操作。对象间的相互联系是通过传递“消息”来完成的,消息就是通知对象去完成一个允许作用于该对象的操作,至于该对象将如何完成这个操作的细节,则是封装在相应的对象类的定义中的,细节对于外界是隐蔽的。

  可见,00方法具有很强的类的概念,因此它就能很自然,直观地模拟人类认识客观世界的方式,亦即模拟人类在认知进程中的由般到特殊的演绎功能或由特殊到一般的归纳功能,类的概念既反映出对象的本质属性,又提供了实现对象共享机制的理论根据。

  当我们遵照面向对象方法学的思想进行软件系统开发时,首先要行面向对象的分析(ObjectOrientedAnalysis,O0A),其任务是了解问题域所涉及的对象、对象间的关系和作用(即操作),然后构造问题的对象模型,力争该模型能真实地反映出所要解决的“实质问题”。在这一过程中,抽象是最本质、最重要的方法。针对不同的问题性质选择不同的抽象层次,过简或过繁都会影响到对问题的本质属性的了解和解决。

  其次就是进行面向对象的设计(ObjectOrientedDesign,O0D),即设计软件的对象模型。根据所应用的面向对象软件开发环境的功能强弱不等,在对问题的对象模型的分析基础上,可能要对它进行一定的改造,但应以最少改变原问题域的对象模型为原则。然后就在软件系统内设设计各个对象、对象间的关系(如层次关系、继承关系等)、对象间的通信方式(如消息模式)等,总之是设计各个对象应做些什么。

  最后阶段是面向对象的实现(ObjectOrientedImplementation,OO1),即指软件功能的编码实现,它包括:每个对象的内部功能的实现确立对象哪一些处理能力应在哪些类中进行描述:确定并实现系统的界面、输出的形式及其他控制机理等,总之是实现在OOD阶段所规定的各个对象所应完成的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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